[光影世界——我的摄影]我玩涂鸦摄影
乌席勒 发布于 2010-01-13 22:01
涂鸦(Graffitist),是一种结合了“嘻哈(HipHop)”文化的涂写艺术,形成于上世纪70年代初的纽约。纽约市立大学的学者爱德华在《世界百科全书》中写道:“‘涂鸦’经常写在公共厕所、公共建筑的墙上,或公园的石头上;有些单字和词组不甚健康;有时只是写人的名字,也有关于性的,还有许多是政治口号。”现代美术理论家王小箭教授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:“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涂鸦艺术的辉煌时期。它的兴起,不仅是美国黑人民间艺术的宣泄,也是那个时代被压抑的族群和阶层群众的心理宣泄。所以,从表面上看,它有很强烈的反叛色彩、发泄的倾向和随意的风格,甚至有些反传统、反社会的精神。”旅美敦煌画派重彩画家陈幼白说:“没有涂鸦,就不是纽约了。”
涂鸦作为街舞文化(Hip Hop)里很重要的一个元素,一直是较为静态,游走在法律与艺术之间,但谁都不能就此否认它们的存在价值,因为涂鸦的起源本是如此。涂鸦的非法性,在于它所选择的地理位置,而非它的内涵、或者作画的形式。涂鸦被街舞文化文化所吸纳,成为其中重要的艺术象徵,也许正来自它的反叛宣示。
所以我在感光板上玩涂鸦是没有破坏性的,所以法律就不害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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